律师分析:
欠房租房东有权锁门,但是不能处置屋内的财物,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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