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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锁坏了,费用谁负责呢

2023-11-27 来源:步旅网

租房的锁坏了,费用一般由由承租人承担。
租房后承租人自愿换锁或损坏门锁需要更换的,费用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当在征得房东同意后换锁,同时保留原有锁芯,租期结束后向房东移交有关钥匙;租房合同中约定门锁更换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的可以找合同约定履行。
房屋租赁时物品损坏的解决方法有:
1、承租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因使用不善导致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房屋物品损坏,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房东西损坏处理方法如下: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4、出租房东西损坏是个人租房纠纷,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5、如果损坏的东西是属于易耗品,没有写明的话就租客修理。
综上所述,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由承租人过错造成的门锁损坏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维修责任和换锁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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