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查原始户口档案复印一份,并请派出所盖章予以证明。
2、写一份户口补登申请书,将你自己的基本情况、写清楚即可。
3、到你所在的社区(村)出具你曾今在此居住过的证明。
4、有单位的可以在原单位查档案。
5、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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