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是可以随调到军人您老公父母家的。
结婚后可以提交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
军人家属随军户口随迁办理手续及所需相关材料
1、如果有小孩,则先需要给小孩在随军家属一方上户口
2、去军人当地所属公安局户籍科提交材料审核
3、去军人当地所属派出所录入档案
4、去军人当地所属公安局户籍科开出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函
5、随军家属当地派出所接收此函并同意迁出户口
6、去军人当地所属派出所办理随军家属落户事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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