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参与分割。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一般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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