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53条、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违法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提出质询或建议;监事发现经营异常时可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53条、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九)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拓展延伸
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及行使方式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拥有广泛的职权范围。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监事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合并、分立、重组等事项。此外,监事会还有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行使职权时,监事会可以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报告、查阅文件等方式收集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其监督工作。通过有效行使职权,监事会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拥有广泛的职权范围。其职责包括监督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决策合法性,审批重大决策,并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通过有效行使职权,监事会维护公司利益,确保稳定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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