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变更引发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协议,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可解除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仍有争议,劳动仲裁委可免费提供仲裁服务,帮助当事人维权。
法律分析
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可以找劳务派遣单位赔偿。
因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当事人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工变更工作地点的法律权益与索赔问题
劳务派遣工变更工作地点的法律权益与索赔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原因下想要变更工作地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有权索赔。首先,需要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地点,用工单位无权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劳务派遣工则有权要求索赔。其次,需要考虑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对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导致了工作条件恶化、交通费用增加等不利情况,劳务派遣工可以依法要求用工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然而,如果变更工作地点仅是合理的调整,且并未给劳务派遣工带来实质性损害,索赔的可能性则较小。最后,劳务派遣工在解决争议时可以通过与用工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劳务派遣工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工变更工作地点的法律权益与索赔问题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及变更对劳务派遣工的实质性损害来判断索赔可能性。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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