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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吗?

2022-06-30 来源:步旅网

当事人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也算是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约定将该财产归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夫妻离婚有房贷的房子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房子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一)房子是一方婚前用自己财产支付首付,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不过这种情况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二)房子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或者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然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

2、如果房子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首付购买房产,以及婚后购买房子且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具体怎么分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不宜判决房产归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产先由一方使用,待还完贷款后再另行提起诉讼分割房产。

二、婚后买房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双方在婚后买房,如果该房产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所购,一般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所购,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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