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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手房按揭贷款买卖流程

2024-03-19 来源:步旅网

1、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方案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查询(如需)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江岸、江汉、桥口、洪山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协议,,保险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7、和抵押证明贷款人的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8、银行放款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两证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所贷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向贷款银行进行咨询,了解贷款条件及贷款利率等具体内容,选择贷款银行。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银行通过审核就会通知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有些银行还会要求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债权手续。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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