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必支付补偿金。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达到严重程度,且规章制度要经过员工讨论并明示的才有效,否则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补偿的。
一、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如何维权
员工被拖欠工资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工会追讨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1、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沟通协商,了解拖欠工资的事由,以及确定将来发放工资的期限。
2、用人单位无由拖欠工资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任支付工资。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追讨工资。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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