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买房的,该房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另有合法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一、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夫妻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夫妻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夫妻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钱买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假离婚后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假离婚后复婚的,复婚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没有假离婚一说,也不承认假离婚,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即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后复婚前的财产因为离婚被分割后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民法典中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规定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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