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项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将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认证、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的时限由180日放宽至360日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章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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