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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具体如何确定

2020-10-25 来源:步旅网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上述仲裁委员会对其区域内的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可以依法及时去提出仲裁的申请。

一、春节放假没上班工资要怎么算

春节放假没上班工资也会按平常工作日的日工资来进行计算。

但是春节就只有七天的假期,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超过的天数的工资用人单位是有权利扣除的。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合同约定管辖地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争议要怎么抢夺管辖权

对劳动争议有管辖权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提出申请,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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