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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嫁妆吗

2021-10-09 来源:步旅网

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嫁妆,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男方返还嫁妆是合理的。可是,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嫁妆为自己个人财产,所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也很多。

一、陪嫁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为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

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彩礼归还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民法典》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一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三、女方嫁妆是其自己个人财产吗

一般女方的嫁妆是其个人财产,因为嫁妆一般都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当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嫁妆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就认定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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