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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满犯新罪一定要数罪并罚吗

2021-09-16 来源:步旅网

缓刑期犯新罪一定会数罪并罚。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一、假释期间醉酒驾驶怎么处置

假释期间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要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遵循以下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案例】2019年8月2日3时许,陈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某县城一会所停车场驶往某小区,在进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时,撞到墙壁,造成车辆及停车场墙壁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9.03mg/100ml。归案后,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该小区物业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审理中法官发现,在2011年12月9日,陈某财因犯诈骗罪已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因在服刑期间认真悔罪和接受教育改造,且财产性判决已全部履行,先后被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十个月,后被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从2018年1月3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止。然而,在距离假释考验期限届满仅两个多月的时候,陈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再次犯罪。【判决】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根据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判决,撤销相关法院对被告人陈某财予以假释的裁定;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与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未执行的余刑三年七个月又五日及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又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5千元。

二、数罪并罚有哪些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1、吸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合并原则。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合并原则。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

三、拘役和管制可以合并执行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拘役和管制不可以合并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拘役和管制的,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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