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合同到期拆除无需赔偿。除非承租人与出租人合同有约定,承租人对于店铺不存在所有权,在店铺合同到期的情况下,双方租赁关系终止,拆迁费用自然无需赔偿承租人。
一、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怎样赔偿?
《民法典》中规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发生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不构成违约,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没有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作出判断。
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方法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到期。
(二)房屋拆除改建。
(三)房屋毁损。
(四)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六)当事人协商终止。
(七)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三、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怎样处理
租房合同到期拒不搬离是承租方违背合同约定,对出租人的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需要进行赔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承租协议时关于承租的事项都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对其内容有信赖利益,一方违约侵犯其对方权益时是要承担责任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不搬离的,出租人可以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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