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位,即便只登记在男方的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男方如需买卖该车位,需要老婆的签字同意才可以处分该车位。若是用男方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买卖该车位的,原则上不需要老婆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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