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有房才有家的观念根深蒂固,很多年轻人也都会在婚前购置婚房。出资的来源也比较多样,产权登记也是各种各样。但是,白头偕老似乎并不是婚姻的必备。那么如果婚前买房登记在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
(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一个人出资,写两个人名字,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能协商的,按照协商的结果份。不能协商的,法院裁判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二)婚前两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结成婚的,房子属于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划定产权,分手的话,也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结了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房产登记证书上没有约定份额的,分割的一般均分。所以,无论是出资情况如何,因为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二人共有,但是,分割的时候还是略有差别。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2、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3、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4、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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