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证件照要求条件如下:
1、拍摄前,要洗净脸上的汗渍、油污,严禁化浓妆,不能佩带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包括所有非黑色的钢丝发卡);
2、拍摄时,必须穿着深色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者西装,不得穿制服拍照;
3、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
4、头发不能梳的高耸,长发可以自然放下,头发不能遮挡眼睛眼角为准,还不能穿工作服学生服等制式服装;
5、不能穿工作服、校服、警服等制式服装,最好穿深色、有领但不是高领的衣服;
6、不能化浓妆,面部整洁不能油光,因为油光在照相时会反光;
7、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8、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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