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
l、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l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2份并公证;
5、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6、转让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说明、计委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记录手册的复印件;
7、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8、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
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
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
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抵押土地宗地图3份(抵押权人对抵押面积范围盖章认可);
9、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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