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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300块钱能立案吗

2021-03-02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1、必定会立案。诈骗属于违法或犯罪行为,虽然诈骗金额仅仅为300元,但是我国古代就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价值观念,警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打击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国家武装力量,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诈骗公私财物即便数额较小,亦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调查认定对方诈骗的违法或犯罪事实后,会责令其返还诈骗的财物。此外,如果仅仅是当事人受骗300元,但是诈骗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还诈骗了其他人,涉案金额累计起来达到3000至1万以上,则对方构成了诈骗罪,更应当依法惩处。所以,报案后,警方必定亦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作为受害人而言,应当尽可能的给警方提供较多的线索甚至证据,降低其破案难度,减轻警方工作压力,同时亦是节约社会的司法资源。

2、违反治安管理所取得的财产,追缴退还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盗窃、抢夺、哄抢、诈骗、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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