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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可以反诉吗?

2020-06-04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一、什么叫反诉举个例子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关系的独立诉讼请求,以达到抵消、动摇、吞并本诉的目的。例如:原告甲将被告乙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甲乙之间签订的《协议》,乙退还甲3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依据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向乙支付30万元,乙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50%的股权转让给甲,后因相关手续未成功办理,企业项目未能实施,甲便要求乙退还款项,经多次索要未果,甲起诉至法院。庭审时被告乙却提起反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同时要求甲依据《协议》的第四条约定支付其垫付的部分投资款。

二、被告可不可以反起诉

被告可以反起诉。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下可以反诉:

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

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反诉与反驳不同,主要表现在:

1、反驳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的,不会引起的诉讼,反诉是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产生新的诉讼;

2、反驳是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发生,反诉虽然也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提出,但是否和本诉合并审理,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3、被告在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时,仍然是本案的被告,被告在反诉中,与本诉的原告交换了诉讼地位,变成了原告;

4、被告反驳的目的,在于通过反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承认,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不成立,被告反诉的目的,旨在通过反诉,抵销或者吞并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使本诉的诉讼请求失去意义。

三、是起诉好还是反诉好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还是另行起诉要看具体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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