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给女朋友花的钱要看具体情况判定能否要回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是不能要回的。不过在恋爱期间如果给对方买了很多东西,而且价格都很高,属于奢侈品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报警,通过法院诉讼,当然自己要提供凭证,证明这些东西确实是花自己钱买的。
对于未婚男女同居而发生纠纷,一方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请求分割的是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总的来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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