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录音是一种视听资料,可以作为欠债证据。但最好有其它的证据(如证人证明等)加以佐证,或者有多次的录音加以证明欠款的证实性;一份录音作为证据的,应尽量能在录音中反映出录音的时间、双方当事人是谁、欠款的原因和对方确认的具体金额等;如果是电话录音的,应同时保存好相关的通话记录清单。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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