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买了东西没给钱算不算诈骗?

2020-09-12 来源:步旅网

买东西不给钱算不算诈骗,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不给钱,那就不算诈骗。

一、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包括哪些

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包括:

1、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3、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5、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二、和找工作的人打一招是诈骗吗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收取了钱财,也尽到帮忙找工作的义务,则不算诈骗。以帮忙找工作为目的得骗取他人财务,如果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算诈骗罪;“诈骗”,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借钱一天就一个人就失踪会构成诈骗罪吗

借钱后第二天就失踪不算诈骗罪。欠钱不还属于民事范围,不涉及刑事处罚,不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