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鲁迅的《朝花夕拾》。该书共收回忆性散文10篇,均作于1926年。各篇在北京《莽原》半月刊陆续发表时,副题作《旧事重提》,依次是《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鲁迅当时可能设想日后出书就以《旧事重提》为书名,也符合以回忆往事为主要内容的实际。但《旧事重提》终究显得直白,因此在1927年5月间编集准备出版时,改名为《朝花夕拾》。
“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一般认为散文成就最大,作家蜂起,佳作迭出,或记人,或叙事,或写景,或抒情,或议论,各有所长。但《朝花夕拾》一书,融记人、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炉,寓思想性、战斗性于知识性、史料性之中,的确写得风格别具,与众不同。
《朝花夕拾》各篇以记人为主者有三,即《阿长与〈山海经〉》《藤野先生》和《范爱农》。《藤野先生》记师恩,《范爱农》记友情,本文记的则是作者儿时的保姆,无姓无名、青年守寡、却给予了儿时作者深情关爱的长妈妈。作者抓住几个主要事件,描述了从厌她、烦她、恨她到最后敬她的全过程。
记人之作最忌事无巨细写成一篇流水账,最怕把人物的鲜明性格淹没在一般性的叙述之中。本篇在繁简取舍方面极见功力。长妈妈的姓名、经历,鲜为人知,便用三言五语带过。长妈妈踏死哥儿最喜欢的隐鼠一事,因在前一篇《狗·猫·鼠》中已有叙述,本篇自然无需重复。而她的“讨厌”之处,亦即喜欢“切切察察”和夜间睡成“大”字,要言不烦,却写得生动而具体。
作者怎样从厌她、烦她到敬她,是本篇的主要部分,写起来就是浓笔重彩,不厌其“繁”了。在作者笔下,长妈妈之讨人厌,无可辩解,她之令人烦,却应加以分析。儿时的作者深感不耐烦的无非是嫌长妈妈的礼节多,规矩多,教给他的道理多,“繁琐之至”。使儿时的作者最不耐烦甚至当作“磨难”的是“元旦的古怪仪式”:大年初一清早一睁眼就要说“阿妈,恭喜恭喜!”然后再“吃一点福桔”,以求得“一年到头,顺顺流流”。但即使这中间杂有某些迷信、陋习罢,不仍然显示着长妈妈对哥儿的真情关爱吗?也许可以说,这正是由“厌”到“敬”的一过渡,“厌”和“烦”还是略有不同。长妈妈终于赢得了哥儿的敬意的,是两件事。一是她居然具有让大炮放不出来的“伟大的神力”,一是为他买来了他念念不忘的《山海经》。这两件事,轻重却又不同。
过去多次有关散文写作的讨论中,常常提到散文姓的问题。散文姓“散”不无道理。作茧自缚,画地为牢,难以写出好的散文。但散文又忌“散”,如果跑野马,放断线风筝,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肯定也不是好散文。散文要求的是:散而不乱,紧而不死,能放能收,舒卷自如。
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长妈妈讲“长毛”引起。“长毛”与长妈妈何关?这好像是突如其来。但一层一层讲来讲去,讲到了据说让女人“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原来长妈妈竟具有这样“伟大的神力”,这才使哥儿对她有了“特别的敬意”,甚至原谅了她“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这是由“烦”到“敬”的一转折。
隐鼠事件后,对长妈妈的“敬意”又终于完全消失,反而成恨,以至到了“当面叫她阿长”的程度。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好像又是一次突如其来。写远房的叔祖,写远房叔祖的太太,写这位叔祖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写他说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这和长妈妈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和对长妈妈的“敬意”又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大字不识的阿长,居然把哥儿梦寐以求而始终无法得到的“带画的‘三哼经’”,高高兴兴地买回来了。书虽然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却是作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这就引发了“新的敬意”,认为“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这是由“恨”到“敬”的又一转。
第一次“敬意”源于关于“长毛”的传说,意料不到,而且颇有些“深不可测”,因此“伟大的神力”这“伟大”二字就不免略含难以全信的嘲讽之意。第二次的“敬意”却是来自哥儿的亲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伟大的神力前面加上“确有”二字,这就是哥儿的真实感受了。
不过我以为,长妈妈之终于为鲁迅所敬佩,大概还由于她的“认真”精神。仍是哥儿时的鲁迅,自然不太可能体认长妈妈的这一特点,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哥儿的感受,但当三十多年后鲁迅撰写此文回忆往事时,就可以看清这一特点了。因此在鲁迅此时的笔下,长妈妈教导哥儿那些繁琐的礼节、规矩、道理,她的态度是认真的,甚至在坚持遵守“元旦的古怪仪式”时,也是“极其郑重”的。她讲长毛故事,态度同样是认真的,甚至讲到她那非常可笑的“用处”时,也是“严肃”的。
毋庸讳言,长妈妈的诸多言行中杂有不少迷信色彩。鲁迅一向反对封建迷信,但在《花边文学·〈如此广州〉读后感》一文中,却赞扬了广东人“迷信得认真,有魄力”。他在这里当然不是主张迷信,他是在强调认真。因此他说: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鲁迅之于长妈妈,当亦作如是观。
记人的散文,总要记人的经历,但也要记或更要记人的性格。经历或相同,性格则多异。本文显然是格外注意了长妈妈独特性格的展示,她的为人,她的处世,等等。记人的散文,难免作些一般性的介绍,但往往更重性格化言语和行动的描述。长妈妈喜欢“切切察察”,又常常“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过年一节,不但记下了她说了些什么话,而且记下了她的动作和神情,从而又可见其性格的某侧面。鲁迅此文记长妈妈固是如此,记母亲,记远房叔祖,以至记远房叔祖的太太,无不如此,有时寥寥数语即形神毕现。
记人的散文,不同于人物传记,更不同于人物的年谱、年表。记人物的种种经历,或取或舍,或繁或简,或记叙,或描绘,或发议论,或抒情感,有较大自由。鲁迅此文正是如此写法,也因此才写得起伏跌宕,摇曳多姿。
长妈妈终于买来了木刻的《三哼经》,由此引发了哥儿对绘图的书的更大的兴趣和更深的爱好。他更其搜集绘图的书,“《山海经》也另买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图赞,绿色的画,字是红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但已失掉了从长妈妈手中接过那本“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的“宝书”时的震悚,感受大不一样了。
而这本“宝书”又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长妈妈去世也已三十多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鲁迅以此文记下了难忘的长妈妈,并用这样的结尾给她以深情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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