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必须受到机动车伤害,才能构成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一般要从行程路线、上下班时间、行程所需时间三个方面来理解,即行程路线是指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相对合理的路线;上下班时间是指正常工作或加班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行程所需时间是指员工从单位到住所选择的合理时间。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绕道办理其他事务,导致路线和时间超出合理范围,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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