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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成立什么罪

来源:步旅网

一、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成立什么罪
1、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犯信用卡诈骗罪,具体量刑如下:
(1)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4、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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