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权房租赁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是:租赁主体不合格导致的合同无效风险;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风险;属于未经竣工验收违法建筑的风险;很难拿到拆迁补偿的风险。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出为较为祥尽的规定,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知瑕疵的除外。
10、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或者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时间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期的相关内容有: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规定
首先,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其次,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
最后,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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