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派遣劳动者有权享有与用工单位同类型员工同工同酬的待遇,不应该因为劳动者属于劳务派遣就在工资上有所歧视,如果用工单位没有相同类型的劳动者,则应参照用工单位的相同或类似职位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2)《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派遣劳动力跨地区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所在地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享受用工所在地规定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规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以看出,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确定。但是,无论协议如何制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不得相互“踢皮球”,逃避责任,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负责劳动力工作情况的日常管理。
2、用人单位应告知工人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并提供相关福利。主要是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类工作的派遣工人和非派遣工人实行同样的工资和福利制度,同工同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类似的非派遣劳动者,则应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类似职位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应该实施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进行正常的工资涨动。
3、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被派遣工人依法参加集体工资谈判,建立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4、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劳务费用,并在支付证明上注明。
5、如果工人在劳务派遣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和劳务派遣协议的有关规定,应当支付因工受伤工人的工伤保险金。
6、如果用人单位在派遣劳动者所在地使用特殊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向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并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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