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 拐卖妇女儿童罪 。 1.如果在拐卖过程中,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迫劳动的,则构成 强迫劳动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或 拘役 ,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2.如果在拐卖过程中, 故意伤害 身体的,只要造成轻伤一级以上,则构成 故意伤害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管制 。若致人重伤,则3到10年,致人死亡或手段残忍造成伤害,则处十年以上,无期或 死刑 。 3. 在拐卖过程中, 非法拘禁 或以其他方法剥夺人身自由,构成 非法拘禁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殴打,侮辱情节,则从重处罚。 4.在拐卖过程中以暴力或胁迫的方法侵犯该男子,则构成强制猥亵 侮辱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如果没有威逼利诱,猥亵,伤害拘禁等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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