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卡不激活是不可以正常使用的,在领卡之日的6个月内,持卡人需要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金融账户对应合作的银行进行激活,否则该社保卡的将会被挂失。如果是办理了新的社保卡,老卡未激活不会影响到新卡。但新卡是必须要激活使用的,否则原有医保卡将会被限制使用。社保卡激活的方式有很多,通常来说这三种是比较常见的:
1、在领卡时当场激活,然后再拿着社保卡去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2、拨打12333进行电话激活
3、去医院就诊使用社保卡会自动激活
如果要转出去去社保局开一个转移的函,给接收的社保局就可以了,其他的就是两地的社保局自己联系,转账,估计需要几个月时间才能到账。个人在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未及时办理激活业务的,原医疗保险卡将限制使用。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成功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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