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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结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2021-11-22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2)外国华侨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来华临时人员的入境证、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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