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能离。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准予离婚:
1、当事人双方有一方存在重婚行为的;
2、有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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