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可不可以改制为合伙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能改制为合伙企业。
2、改制为合伙企业操作流程:
(1)制订改制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资产评估,名称预先核准;
(4)填写改制登记表式文件;
(5)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6)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二、合伙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操作流程
1、合伙企业要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具体需要将原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原合伙人的比例转换为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原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债务人不同意变更的,需要提前清偿。
2、个人合伙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合伙人无权直接分配法人财产
(1)出资协议约定各方当事人共同出资购买企业法人的资产,按出资份额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且协议签订后各方当事人并未成立公司或合伙企业,而是以企业字号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此时,协议约定内容及实际履行情况均符合个人合伙的特征,各方当事人系各自出资、合伙经营的个人合伙法律关系,全体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财产享有处分权。
(2)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后,个人合伙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合伙的个人财物已经作为出资投入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原合伙人在改制后未被登记记载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无权要求直接分配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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