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因为转账记录也是借款的证据之一。如果转账记录不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可以固定其他的证据,如录音录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即可,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知道你们之间已经完成还款任务的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均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已经消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钱没打欠条怎么办
借钱没有借条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证据的收集:没有借条,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因此证据方面应该更全面的收集。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其他证据。三、诉讼程序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4.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法院一般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个人建议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达成调解。
借钱给朋友没打借条只有银行转账可以吗
只有银行的转账记录有证据是可以起诉的,合法合理的诉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让对方补写一份借条,如果对方拒绝,还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等信息向对方确认该笔欠款存在,然后去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证据。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结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的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后,原告扔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从法律角度可以看出,借条、收据等是最直接的债权凭证,有这些证据才能表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证据。如果没有这些,就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产生。《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微信转账、 QQ、 短信聊天都可以作为证据,到公证处来申请公证,可以作为证据。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只有转账记录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那么首先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如果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解决,只有转账记录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那么首先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如果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
借钱没打欠条能要的回来吗?
1、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债权人可以以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作为追讨欠款的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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