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对于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被取保候审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若复核决定撤销或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下级公安机关应执行。若决定未经复议或复核期限已过,或经复核后维持原决定,公安机关应通知银行上缴没收的保证金,并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是可以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亲属申请取保候审的,要提交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有哪些救济途径
公安机关在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时,应当告知如果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五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议期限,或者经上级公安机关复核后维持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并在三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提交申请书。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议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经复核后维持原决定,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上缴保证金,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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