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三项常规指标和五项例外条款。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法律依据: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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