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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换城市了医保余额怎么办

2020-11-07 来源:步旅网

辞职换城市了医保余额可以转移具体如下:
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3、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辞职后医保使用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辞职后主要是不能再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即无法进行报销。辞职后,公司不再帮你缴纳社保,社保断缴的话,从社保断缴的次月起,你就无法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
2、社保停缴后,医保账户会被封存,账户封存期间,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还是可以继续在医保缴纳的工作地继续使用,可以用于门诊、急诊的就医,用医保卡进行结算即可。但是当医保卡内的账户资金用完后,就不能再享受这类医保待遇了;
3、如果离职后,离开了原工作地,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医保账户转移到目前所在地后,就可以将账户里面的钱转移到新的医保账户里面,但是无法实现提现。
综上所述,辞职后,社保停缴,封存的只是医保的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要将社保卡里面的钱进行转移就行尤其是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应该随同转移。不过若是离职后找到的新工作也在同一所城市的话,那么社保就不需要转移了,在原来的单位停缴社保后,新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继续缴纳社保,手续都不需要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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