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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揽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2020-10-12 来源:步旅网

我国劳务承揽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独立自主的进行工作。

一、法律上搬迁合同是否属于民事转让协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搬迁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搬迁合同应属于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装修合同怎么发包给个人

装修合同可以发包给个人。

个人承包人在其中的身份不是劳动者而是劳务提供人。在此情形下,该个人与劳务接收者之间的关系存在三种可能:1、真实的承揽合同关系,此时该个人构成国外所称的独立承包人;2、企业为了规避劳动法责任,以劳务关系之名,行劳动关系之实,劳务提供者实际上就是与企业之间既存在组织从属关系又存在经济从属关系的劳动者;3、经济从属关系,此时该个人承包人的身份介于独立承包人和劳动者之间,国际劳工组织称其为经济从属性劳动者。

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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