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标权人的权利如下:
1、商标专用权;
2、将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权利;
3、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
义务如下:
1、依法使用持有的商标;
2、缴纳相关费用;
3、其它应履行的义务。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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