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审诉讼费按照规定缴纳,不可减半收取;如申请撤回上诉的,可以退回一半的上诉费。财产类案件法院会根据材料标的额计算诉讼费,一审和二审所使用的计算方式是相同的,一审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会减半收取,但一方不服向上级法院上诉时,二审法院按照正常标准收取诉讼费,不会减半收,除非上诉人申请撤诉或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达成调解的,二审诉讼费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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