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2、当期应缴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税率。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综上所述,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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