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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0-10-06 来源:步旅网

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遗赠抚养协议;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遗赠抚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抚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遗赠人受抚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抚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遗赠人配偶或抚养人配偶的意思表示;

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

一、遗产继承纠纷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在遗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有:

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

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

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6、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应提供已怀孕的证据。

7、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情况。

8、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提供公证书,自书遗嘱的提供自书原件及能证明确系自书的证明材料。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要提供原件、录音或录像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二人以上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10、提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无受胁迫、被欺骗情况的证明材料。

1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抚养协议的,应提供抚养协议书,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等证明材料。

12、被继承人生前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详细的数额及借款凭证;提供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证明材料。

1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的,应提供放弃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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