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注销后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没有效的,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公司在注销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由清算组处理债权债务;清算期间依法签订的合同有效。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公司注销的,合同的法律责任由清算义务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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