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必须是在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具备法人资格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及其下属机构(公司不再受理签订家庭集团)。
2.必须与公司签订协议(包括合作框架、协议、服务协议等),签约方可为该集团客户本身或下属具体经办部门,并加盖签约方印章。
3.集团客户内的用户原则上必须是该集团的职员,特殊情况下,职员家属经分公司集团客户部经理批准后可以加入。
4.新增集团需达到一定的人数。
法律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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