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赠予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准备好赠予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说明;
3、与赠予者的配偶、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达成的赠予协议;
4、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5、到产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一、房屋遗产房屋遗产要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赠与房产证过户程序怎么办
办理赠予过户,房屋产权所有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然后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具体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予过户涉及的费用包括:契税3%、印花税万分之五,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来收取的。有些地区还会对所赠与的房产进行评估,因此还需缴纳评估费,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二、无亲属关系的无偿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
第一:所需材料: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准备齐全后,需要在世方书写起诉状,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由法院调解后下达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
第二:是否有遗嘱:产权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就直接拿着遗嘱公证书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过户。
第三:继承人:办理过户之前先要对遗产继承问题做出处理,在继承遗产没有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或诉讼调解的方式,用公证书或者法律文书去办理房屋过户。
如果继承人较多,需要出具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圈定继承人范围;再提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书,确定一个继承人。继承人拿着这些公证书就可以去申请过户了。
第四:子女继承;由子女直接继承,但是只能继承去世方的一半房产,另一半必须要走买卖或者其他程序,不仅需要上述材料,还得办理另一半的买卖或者赠予手续,需要到房产或公证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办理
第五:配偶继承:配偶继承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由产权人父母和子女继承。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世证明,去当地公证处继承,之后拿着公证书办理过户。
第六:办理过户:协议或者判决书取得后,由在世方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判决书到当地房产办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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