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租赁合同是指由具有劳务派遣资格的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的劳务协议。且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内容。
一、如何签订单位和劳务公司的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具体如下:
1、劳务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就连续就业期限的划分订立几项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工是指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工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劳务派遣协议中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
1、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办理工伤认定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因履行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其劳动报酬。
(二)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
1、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2、双方的劳务派遣协议属于民事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并不确立劳动关系,如双方就劳动派遣协议发生纠纷,除自行协商和调解外,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
3、如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不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劳动派遣,则劳动派遣是无效行为。劳动者和实际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
虽然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等于双方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作为实际用工单位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告之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法律对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作了严格的限制:
1、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为数个短期的劳务派遣协议;
2、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3、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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