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
2、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5、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6、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7、申请文件清单;
8、附加文件清单;
8、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一、说明书的书写要求
专利申请说明书需要楚、完整地叙述发明的内容,详细介绍发明过程,指出类似发明的技术情况及弊病,说明本发明在克服这些弊病所采用的方法,说明本发明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除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外,一般情况下,各部分应当至少使用一个自然段,但不用加序号和列标题。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
2、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
3、现有技术和背景技术;
4、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5、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6、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
7、对附图的说明;
如果必须用图来帮助说明发明创造技术内容时,应有附图并对每一幅图作介绍性说明;
8、实施例或者具体的实施方式;
9、如果是涉及微生物方面的申请,文件中还应当写明该微生物的特征和分类命名,并注明拉丁文名称。
二、摘要书写的注意事项
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摘要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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