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其送往医院去救治,在三十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后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报销工伤保险;如果单位不承担其上述责任,则劳动者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依法自行去办理上述事宜。
一、工伤申报主体是谁
工伤申报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去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二、临时工受伤了该找谁?
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应该找用人单位,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去申请,临时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如果不属于工伤,则可以找对该伤害负有过错的人。
三、工伤申报认定程序是哪些
工伤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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